我们总说自己的国家是“礼仪之邦”,其实这个“礼”就是在我国施行了3000多年的《周礼》。据记载,西周的婚制度实行“同姓不婚”原则,说明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近亲结婚不利于子孙繁衍生息,并且他们希望通过异姓联姻来巩固和扩大政治势力。西周婚姻关系的确立,必须要遵循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和“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的严格程序。这是西周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是合礼合法的正式婚约成立的前提。西周的婚姻制度对后世婚姻制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西周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1、一夫一妻制。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是男子法定的妻子只能有一个,但可以有很多妾,实际上是一妻多妾制。女子出嫁时,常有同姓的姊妹或侄女随嫁,称为媵妾。妾分为不同等级,所享待遇也不同。嫡庶有别,只有正妻所生子女才是嫡系。妾所生的子女为庶出,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比较低。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诗经》有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可。”子女的婚烟大事必须由父母来决定,要选择门当户对者,提亲必须通过媒人的介绍来完成,否则是非礼非法,不为宗族和社会所承认。3、同姓不婚。异姓通婚有利于子孙后代生息繁衍和人口质量的提高,西周贵族禁止同姓通婚,鼓励与异姓通婚,通过联姻的方式使两国或多国达到政治联盟,为甥舅关系的政治集团,使贵族间的关系更加盘根错节,进一步巩固“家天下”的宗法制度,具有鲜明的政治意图。姓是宗族的根本族号,女子称姓用来区别婚姻:氏是从姓中繁衍出来分支,男子称氏用来区别身份贵贱,所以先秦时男子称氏不称姓。西周婚姻的成立必须经过“六礼”:第一,纳采,即议婚。男方选定意中人后,请媒人向女方送一只大雁表示求亲。古人认为雁为候鸟,寒来暑往,象征着男婚女嫁顺乎阴阳。一方若失去配偶,另一方则终生不再成双,悲鸣而死,表示对爱情的忠贞不渝。第二,问名。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向女子问名字、出生年月及时辰,男方占ト吉凶后决定是否成婚。第三,纳吉。男方将女子的名字、生辰八字取回后,在祖庙进行占ト。ト得吉兆后,备礼到女方家报喜,双方决定缔结婚一姻。第四,纳征。“征”为成,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卜得吉兆后,男方送聘礼到女方家宣告订婚,这是成婚阶段最重要的礼仪。西周时大多以束帛和俪皮作为礼物,称为完聘、大聘、大礼。第五,请期。男方通过ト问神灵,确定娶亲吉日后,携礼到女方家,征求女方同意,择定结婚吉日。请期时也需要带礼物,西周时多以大雁为礼物。第六,亲迎,也就是迎亲。成婚当日,新婿亲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西周时期迎亲多在黄昏以后进行,有的甚至在深夜进行,婚礼完成则婚姻成立。在当时,如此繁复的程序,只有贵族才能履行,庶人根本谈不上。西周的婚俗奠定了我国古代汉民族婚姻的基本礼仪和习俗,对后世婚制度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结婚日子怎么算出来的(我国古代缔结婚姻的三大原则和遵循的“六礼”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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