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
临沂市罗庄区
2022年3月9日,罗庄区接外地协查函,函告某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1名密切接触者现在我区。收到协查函后,罗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在我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月10日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该密切接触者在罗庄区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3月7日
17:56在高新区人民医院核酸检测
19:06在金朝汽车装饰(罗六路与龙潭路交会处北)
19:18在兄弟鲜果汇(沂州农贸市场附近)购物
2、3月8日
8:50在湖西崖豆腐脑(罗六路与龙潭路交会处北)
10:30-12:00左右在隆盛大酒店就餐(文化路东段)
3、3月9日
10:14在湖西崖豆腐脑(罗六路与龙潭路交会处北)
10:39在高新区人民医院核酸检测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街镇、村社区,或向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罗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39-8266706。
罗庄区核酸检测采样点
菏泽经济开发区
2022年3月8日,菏泽经济开发区社发中心疾控中心办公室接到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本辖区居民董某某,男,为青岛市新冠肺炎病例季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022年3月8日20时已被集中隔离管理,3月2日、3月4日、3月9日核酸检测阴性。
密切接触者董某某2月28日14:45坐火车K1067(16车25号)到临沂东,然后3月1日4:45坐K8305次列车(09车厢22号下铺)9:00到菏泽火车站,步行去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君乐宝特价奶站工作,12:00骑电车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饭,饭后骑电车去特价奶站工作,21:00左右回富力城小区。
3月2日12:30左右在人民路银盛园用餐(烫面包、煎包、豆浆),13:00吃完饭后返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16:00左右骑电车去市中医院采核酸,全程佩戴口罩,采完核酸后16:30返回特价奶站。18:00点的外卖,和外卖员有短暂接触,外卖员佩戴口罩。晚上返回富力城。
3月3日6:00骑电车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早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12:00左右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晚饭点外卖,和外卖员有短暂接触。21:00回富力城。
3月4日6:00多骑电车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早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12:00左右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16:00去曹州医院采集核酸,全程佩戴口罩,16:15离开。晚饭点外卖,和外卖员有短暂接触。21:00左右回富力城。
3月5日6:00多骑电车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早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12:00左右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晚饭点外卖,和外卖员有短暂接触。21:00左右回富力城。
3月6日6:00多骑电车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早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21:00左右回富力城。
3月7日6:00骑电车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早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12:00左右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晚饭点外卖,和外卖员有短暂接触。21:00左右回富力城。
3月8日6:00多骑电车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早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12:00左右去天华领秀城父母家中吃饭,饭后回振兴路绿河小区对面特价奶站,20:00左右送至开发区集中隔离点。
董某某在奶站工作时不经常带戴口罩。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董某某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区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时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请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开发区联系电话:0530-5329922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
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9日
菏泽市鄄城县
2022年3月9日16时30分,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菏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盛某、金某和鲍某与淄博市周村区确诊本土病例樊某于3月7日中午11:30在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19甲22号共同就餐约1.5小时,判定为密接。盛某、金某和鲍某三人于3月8日上午8:20自驾车从淄博市周村出发,经济广高速于12时左右到达河南省台前县,12时许在河南省台前县与刘某等7人聚餐;15:35左右从鄄城北高速口进入鄄城,16时到达鄄城北环瑞祥羽绒厂,由董某、马某接待,期间三人由董某陪同参观厂车间,17时左右盛某、鲍某(金某留在瑞祥羽服厂)两人开车到星辉科技(厂门口处),18时许3人入住鄄城锦江之星宾馆,约19点与董某共9人在老北京羊蝎子(饭店)(鄄七路与建设路交界西北角)208房间就餐,22点回宾馆。3月9日7:30分在锦江之星宾馆一楼自助餐厅就餐,12点左右在鄄城南城往事(酒店)大厅3号桌就餐,后返回宾馆。
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特提醒广大市民,依据疫情防控方案相关要求,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与盛某、金某和鲍某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并立即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530-7352688(县疾控中心)
0530-2998516(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鄄城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来源:罗庄发布、菏泽市开发区、鄄城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