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供莘县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前杨庄村后杨庄村堤子王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莘亭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胡楼村莘亭街道前高庙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谢庄村后杨庄村后王楼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赵王庄村谢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赵王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惠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惠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莘县东鲁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鲁街道郭王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仓储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莘县莘亭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莘亭街道后高庙村民委员会
用途特殊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莘县古云镇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云镇弓庄村崔庄村文明寨村商王庄村铁庙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莘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71万元级区片每亩补偿61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6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莘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止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7日由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莘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莘县人民政府
二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