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年属马都会离婚(湖北女子4年7次诉讼离婚未果)

澎湃新闻记者廖艳实习生赵若竹近日,湖北黄石女子陈女士4年内7次起诉离婚一事引发关注。陈女士称,她因不堪患有精神疾病丈夫胡大东(化名)的猜忌、家暴、监听跟踪而起诉离婚。陈女士的代理律师邓杰提供的多份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2月至202...

78年属马都会离婚(湖北女子4年7次诉讼离婚未果)

  澎湃新闻记者廖艳实习生赵若竹近日,湖北黄石女子陈女士4年内7次起诉离婚一事引发关注。陈女士称,她因不堪患有精神疾病丈夫胡大东(化名)的猜忌、家暴、监听跟踪而起诉离婚。陈女士的代理律师邓杰提供的多份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2月至2020年12月,陈女士先后7次向黄石市黄石港区法院、黄冈市蕲春县法院、黄冈中院起诉离婚。其中两次因原告要补充证据等原因撤诉;一次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驳回起诉;一次中止诉讼;最后三次,两次一审均驳回了离婚请求,一次二审维持驳回离婚请求的判决。其中,黄冈市蕲春县法院一审认为,原、被告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婚前同居生活,应具有较好感情基础。“目前导致原、被告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被告身患疾病,需要原告更多关心和照顾,应担负起家庭生活的重担和照料被告的职责。”被告不同意离婚、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驳回陈女士的离婚诉讼请求。陈女士认为,她与胡大东同居期间,经常发生矛盾,且被殴打,双方感情基础并不牢固;她与胡大东的矛盾并非因其身患精神疾病,而是因为胡大东的疾病经过多次治疗,仍未治愈,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感情难以为继的根本原因。黄冈中院二审认为,陈女士举出证据不足以证明符合其所称的“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等情形。胡大东一方称,胡大东是在与原告结婚后才患有精神病,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陈女士及其代理邓杰表示,目前,他们正准备提起第8次离婚诉讼。“此前未接到陈女士的求助。”蕲春县妇联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在关注前述情况后,他们开始着手对此事件的调研。当前他们正与当地司法部门、当事人进行联系。黄冈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结果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女子称婚后丈夫查出精神疾病,怀疑她出轨并对她监听跟踪陈女士称,她是黄石市人,生于1985年。2013年,在一次KTV聚会上,她认识了年长她6岁的胡大东。两人恋爱一年多后,便有了结婚的念头。2015年1月,两人举办婚宴,但未领取结婚证。她说,婚后不到半年,胡大东出现“晚上不睡觉、白天不犯困”的症状。“那时也没想过不和他在一起。”2016年9月20日,他们正式登记结婚。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12月15日,胡大东被确诊为心境障碍伴精神病症状、偏执型精神病。陈女士说,胡大东确诊后,她多次带他到省、市级医院进行诊断、治疗,主动偿还他的信用卡欠款11余万元。但没想到,他开始怀疑她出轨,在网上购买各种监听设备放在她包里进行监听、跟踪。陈女士回忆称,在犯病初期,胡大东怀疑她与男方一位堂哥存在不正当关系。为了证明清白,当时两家人当面沟通、对质。此后,两家人再无联系。“于事无补,他不怀疑(堂哥),也会怀疑其他人。”陈女士称,让她产生离婚念头的是家暴。2016年7月和12月底胡大东曾两次动手打她,原因均为怀疑她与他人存在不当关系。陈女士回忆第一次被打的过程时称,2016年7月,她前往当地医院体检,在向保安问路时,被胡大东监听到,怀疑她与男子有染。不久后,胡大东赶到医院,将她按倒在地,用力掐其脖子。随后,陈女士报警。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知情人士称,黄石警方曾接到过陈女士此次报警,并介入处理。黄石警方已收缴胡大东的监听设备等违禁品。针对胡大东对陈女士的猜忌及家暴行为,胡大东的弟弟回应称,他哥哥患有精神分裂症、狂躁症,犯病了才会有上述举动。陈女士提供的一份疑似胡大东手写的保证书显示,他承认自己动手打了陈女士,表示歉意与后悔。陈女士称,发生两次家暴后,2017年2月,胡大东盗刷她两万余元后离家出走,自此,两人开始分居。对于2017年离家出走一事,相关裁判文书显示,胡大东监护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称,胡大东回老家是为了治疗需要。澎湃新闻注意到,陈女士起诉离婚后,相关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中,并未提到家暴、监听等,仅审查确认原、被告之间婚姻事实以及被告患病的事实。四年七次起诉离婚,法院:原告应担负起家庭重担和照料被告的职责陈女士前两次起诉离婚,都以她提出撤诉告终。陈女士的代理律师邓杰4月23日告诉澎湃新闻,2017年2月28日,陈女士第一次向黄石市黄石港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理由是被丈夫猜忌、家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丈夫精神疾病没有治愈可能。不过,当年4月,陈女士申请撤诉,理由是原告准备向法院申请认定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8年1月17日,陈女士第二次向黄石港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以“需补充证据”为由,再次申请撤诉。邓杰称,两次撤诉都有胡大东不配合精神鉴定的原因。2018年4月4日,陈女士第三次向黄石港区法院起诉,判决书显示,该院于2018年5月3日做出裁定,认为陈女士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依法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驳回起诉。陈女士称,2018年7月31日,她第四次向黄石港区法院起诉离婚。同年8月21日,因无胡大东的精神病鉴定,黄石港区法院中止诉讼。由于胡大东拒绝做精神病鉴定,2018年8月31日,她前往胡大东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胡大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陈女士向武汉市新洲区法院申请宣告胡大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判决书显示,胡大东于2016年12月15日被诊断为心境障碍伴精神病症状和偏执型精神病。经查,胡大东长期卧床,与其交谈,存在被害妄想和嫉妒妄想,自制力无,生活完全需要护理和其母亲专门照顾。2019年1月11日,新洲区法院作出判决:一是宣告胡大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指定胡大东母亲为其监护人。此后,陈女士于2019年7月、2020年5月先后向胡大东居住的所在地蕲春县法院起诉离婚。两次审理均提到,法院认为,原告现要求与被告离婚,虽举证证实双方婚后发生矛盾,但尚不足以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故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诉求。此外,在2020年5月那次起诉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原、被告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婚前同居生活,应具有较好感情基础。“目前导致原、被告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被告身患疾病,需要原告更多关心和照顾,应担负起家庭生活的重担和照料被告的职责”,法院以“被告不同意离婚、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为由,驳回陈女士的离婚诉讼请求。法院还称,希望经过本次判决后,原告能感悟到夫妻关系,家庭生活的真谛,能够担负起整个家庭的担子,今后原、被告只要克服困难、珍惜爱情,珍惜对方,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但尚不足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2020年8月6日,陈女士上诉至黄冈市中级法院,这也是她第七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申请撤诉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成焦点,还涉及精神病患扶养问题黄冈中院后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陈女士提出两部分事实和理由:一是她与胡大东同居期间,经常发生矛盾,且被殴打,双方感情基础并不牢固,婚后感情一般,有胡大东手写保证书和承诺书为证;二是她与胡大东的矛盾并非因其身患精神疾病,而是因为胡大东的疾病经过多次治疗,仍未治愈,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感情难以为继的根本原因。判决书显示,胡大东辩称,矛盾是在开始备孕后,他开始发病时产生,他们在做试管婴儿,说明夫妻关系良好;他被查出精神疾病之前社交等方面都很好,并无任何征兆,上述保证书是在发病期间写的,他并无民事行为能力。此外,胡大东称,三年来,他每年七到八万元的药费和生活费都是其弟弟负担,陈女士并未尽到义务。黄冈中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本案中,陈女士举出证据不足以证明符合其所称的“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等情形。黄冈中院以“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可能并无明显不当”为由,驳回了陈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胡大东的弟弟坦言,他也知道哥哥和嫂子的婚姻难以再继续,他也想过同意两人离婚。但有两个前提:陈女士要拿出一笔钱给哥哥治病;合理分割两人共同买的房子。陈女士对此回应称,房子是她卖掉的,还欠款和房贷后已经所剩无几。她每个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如果胡大东提出的要求在她能力范围内,她会去做。4月23日,陈女士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她正准备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前未接到陈女士的求助。”蕲春县妇联工作人员同日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在关注到陈女士的情况后,开始着手对此事件的调研。当前他们正与当地司法部门、当事人进行联系。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认为,该案中,精神病人扶养问题或为“破局”关键。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张荆解释,法律的这条规定,是我们国家对保护重大疾病患者婚姻义务的约束,也就是夫妻一方有义务和责任扶养对方。“对于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为精神病患者承担医药费、是否申请低保等工作,为此做出妥善的安排后,才能够行使自己离婚的自由。”但张荆认为也不能无限扩张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否则,因过度保护被扶养一方的利益,而限制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此时应当启动政府、社会救济途径来帮助被扶养人一方的生活问题,而不能用一纸驳回起诉的判决绑架女子的自由选择权。责任编辑:马世鹏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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