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名字最准的免费(2020蚌埠养狗政策)

去年,蚌埠市出台新的《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对市民养犬行为作出的规定,养犬需要到指定地点进行免疫、登记。目前,蚌埠市《养犬登记证》已经开始进行免费办理。首先,按照《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民养犬需要到指定地点进行免疫、登记。在办理养犬登记证时,养犬人应当与居住...

测名字最准的免费(2020蚌埠养狗政策)

  去年,蚌埠市出台新的《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对市民养犬行为作出的规定,养犬需要到指定地点进行免疫、登记。目前,蚌埠市《养犬登记证》已经开始进行免费办理。首先,按照《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民养犬需要到指定地点进行免疫、登记。在办理养犬登记证时,养犬人应当与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签订《履行养犬义务承诺书》,领取《蚌埠市个人养犬申请登记表》;携犬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批准的动物防疫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蚌埠市犬类免疫证》,随后,养犬人携犬并带身份证(或居住证)、《蚌埠市犬类免疫证》、《蚌埠市个人养犬申请登记表》即可到各区设立的登记管理中心进行养犬登记。按照《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区建成区、各县的城区列为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重点管理区内的国家机关单位、部队、科研单位、工厂、仓库等,因警卫、科研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需要携犬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批准的动物防疫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蚌埠市犬类免疫证》,再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领取《蚌埠市单位养犬申请审批表》,经派出所审核后,签署意见,养犬单位凭《蚌埠市单位养犬申请审批表》和《蚌埠市犬类免疫证》到所在地公安分局养犬登记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工作人员审验犬只免疫证明等材料并将信息输入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后将现场免费制发《养犬登记证》和二维码犬牌,犬只外出时需要佩带二维码犬牌。登记时,经办人需要携犬并带本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居住证)、《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蚌埠市犬类免疫证》。免费办理网点:1.龙子湖区治淮路1号蚌埠市犬类交易市场院内;2.蚌山区纬一路8号原光荣派出所院内;3.禹会区大庆三路老大庆派出所院内;4.淮上区蚌埠义乌国际商贸城风情街9栋115号甜心宠物店内;5.经开区瀚林银座小区南门10号楼2号宠爱猫专科医院内;6.高新区姜桥路长青南路交叉口高新区公安分局院内。市民需根据签订承诺书的街道居委会的属地,前往登记网点进行办理。狗,被称为人类忠实的朋友。因此,狗成为人们饲养宠物的首要之选。但近年来,随着养狗的人群越来越多,犬吠扰民、被遗弃的流浪狗伤人吓人等一系列“狗患”也成为我市公共场所和谐琴弦上的杂音。“在规则之中享受自由,在有序之中享受幸福。社会的运行不能没有秩序,当养狗人的不文明行为侵犯他人权利、侵犯公共利益并逐渐发展成为城市祸患时,就应该受到必要的限制和约束,甚至在部分区域需要严格禁止。”针对日前印发的《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安局一负责人开门见山地道出我市出台养犬规定的初衷。矛盾激化:养狗恶行令人忍无可忍“真的是忍无可忍了!”治淮路附近,一位老先生谈起狗患话题十分激动。在狗患反映强烈的社区一聊起狗,像老先生这样激愤的神情并不少见。不文明养犬带来的问题,早已不再是私人的家庭事务,而是引发城市居民间矛盾的一个社会问题。“可以说,不文明养犬已成一种社会公害,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施海滨这样感慨。有相关行业统计,当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年人均产值在3000到8000美元之间,宠物行业就会快速发展。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守估计,目前我市市区各类犬只已达1.5万只,并且呈快速增长态势。而随着犬只的激增,养犬人不文明养犬行径在公众眼里也被迅速放大。本周二晚间,兴业街和体育路交叉口附近某小区,一位老人手牵一只小狗在小区花园边的人行道短暂停留,看着心爱的小狗大便结束后,老人牵着小狗扬长而去。大约三分钟后,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欢快地跑了过来,不小心踩上了“地雷”,还滑了一跤,大哭起来,追赶过来的妈妈连忙扶起孩子,生气地说:“这是谁家的狗干的,真缺德!”在市政府旁某小区的草坪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说起狗,说起草坪边扑鼻而来的尿臊味,情绪一时难以自控。她说,每天早上和傍晚,小区里到处都是遛狗的,有的狗压根没有拴狗链。不远处的市民广场,甚至有犬主在天热时把狗带到景观水池里游泳纳凉。“脏死了,讲起狗就烦!”市民杨女士抱怨说,小区本来环境不错,草青树绿,但却让狗煞足风景,到处都是狗屎狗尿,草坪里、树荫下、人行道上,哪哪都是,“小区的公共地带俨然成了宠物公厕”。更令杨女士气愤的是,自从对面邻居突然养起狗之后,几次都将大便拉在了她家门口,关键是,邻居却始终视若无睹,闹得邻里间十分不快。治淮路附近一小区居民吴先生对狗的意见也很大。吴先生介绍,因为附近有一家宠物狗配种的门店,一大早经常有十几条狗出出入入,连人行道都占了,到了晚上,狗又会不知所以地不停大叫,让人受不了。在城市中,诸如此类“狗扰民”事件屡见不鲜:或粪便污染,或疾病传播,或影响交通,或突袭伤人……来自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的信息显示,仅去年带着犬伤注射狂犬疫苗的就有6000多人。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市公安机关受理的因养犬引发的案件都有数十起之多。“看看本地的论坛,养狗人和不养狗人的矛盾,甚至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程度。”一位公安干警认为,养犬人和不养犬人利益的不平衡,导致双方矛盾日益激化,甚至危及了城市秩序的稳定。管理困局:难管源头在于人养狗在给少数市民带来欢愉的同时,也让更多市民不堪其扰,两者博弈,日益成为一个社会公共问题。养狗矛盾激化之时,公众习惯性将希望寄托于政府加强管理。为此,我市相关部门曾经做了大量工作、付出很多努力,然而,始终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感”。施海滨坦言,是“管理难度太大”。据了解,2007年1月1日起,我市尝试施行《蚌埠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同年5月1日,开始以每证500元的收费标准,为市民所饲养的、限制养犬区内允许饲养的犬只办理犬证,即市民俗称的“狗证”;同年7月,因“狗证”办理情况太不乐观,两月只有16位市民办了证,决定下调办证费用为每证200元,稍多市民开始自发办理“狗证”;同年8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限制养犬专项整治;此后,限制养犬工作全面进入常态化。2010年9月,即“办法”施行3年零9个月后,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当月,全市共办理“狗证”近2400个,收容捕杀散养犬、流浪犬约1300条,批评教育违反规定携犬外出市民约2400人次。为加强后续管理,我市警方从2012年5月21日起,还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犬类整治行动,收容处置30只无主犬只,教育违规携犬外出市民178人次。但是,大多时候,市民对犬只管理的规定似乎并不买账,管理成效也差强人意。少数市民不文明养犬的观念根深蒂固,少数市民对犬只防疫不重视,不为所饲养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导致犬只发疯的事件时有发生。2014年8月,“办法”被迫废止。至此,我市对犬只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安徽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其中很多规定不够细化,导致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2015年1月,针对近年来我市养犬户迅猛上升趋势、养犬泛滥渐成扰乱社区环境和公共秩序一大公害的现状,关长文等人大代表建议,应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狗患。2016年,致公党蚌埠市委再次提出关于落实《蚌埠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规范市区养犬的提案。相关代表、委员经调研指出,狗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犬粪便、犬吠声污染环境,影响周围邻里生活,导致邻里矛盾纠纷时常发生,引发社会不和谐;犬只伤人事件频繁发生,给人们带来的痛苦、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估计;爱就养,不爱就扔,养犬者随意丢弃犬只,使之流浪于街头巷尾、公园广场等处,无人照管,不但存在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文明城市建设。他们认为,这些问题“并不出在狗身上,而是养狗的人不讲公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教导员张贵杰分析认为,过去由于机制不健全,犬只管理工作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没有专人协调组织,也没有经费保障,且装备落后。近年来,几乎每年都有关于养犬管理的议案或建议,代表、委员们在呼吁加强养犬人素质教育、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的同时,更期待完善和加强相关立法。“立法才是治理狗患的根本之策。”我市一位陶姓政协委员说,相关的法规、规章应加强可操作性,要便于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经过近一年的酝酿,本月初,市政府印发《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启动法律手段严格规范养犬行为,并明确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畜牧兽医、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求解之道:公民责任不可缺位犬只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非蚌埠独有,而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要想从根本上化解现实困局,迫切需要将管理责任和公民责任同时落实到位。金域社区党工委副主任张惠琴在社区管理工作中调解过不少邻里间因为养狗而引发的小纠纷,“看似是狗的问题,其实反映出的是人的不文明”。她认为,城市养狗需要规范管理,底线是“不影响他人”。市流浪动物安乐窝负责人柴骅玲已经细细研读过《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她认为,对于犬类的管理不能一刀切,无序繁殖才是狗患的源头,应该在管理办法中加强对随意繁殖狗行为的处罚力度。施海滨同样认为,加强犬只的源头治理是解决狗患问题的关键,应该让犬一出生就免疫、办证,办证的同时对犬主进行培训教育,限制犬只无序繁殖。柴骅玲介绍,根据世界上许多国家养狗管理的相关立法和成功经验,高处罚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应该提高养犬的门槛,让人们对于选择养犬更加慎重”。同时,管理部门也要对违规的养犬人进行高处罚,从养犬规费中拿出一部分回馈社会,用于犬只绝育手术等支出,减少流浪犬队伍的无序壮大。正如有关人士的意见,对于城市狗患,养犬人首先要意识到责任与权利对等,不能只顾愉悦自己而困扰他人,要充分考虑到不养犬人的利益,依法科学文明养犬。同时,不养犬的人也要以理解和包容之心支持守法文明的养犬人。唯有如此,才能彰显出人类对动物的大爱,增加人们的安全指数和幸福感。@蚌埠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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