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变更后的中文公司名称: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变更后的英文公司名称:ZANGGE MINING COMPANY LIMITED
3、变更后的中文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4、变更后的英文证券简称:ZANGGE MINING
5、证券简称启用日期:2021年12月8日
6、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408”
一、公司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说明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二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的原因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相匹配,有利于投资者准确理解公司行业定位,有利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认知度和行业影响力。
三、其他事项说明
鉴于前述变更,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21年12月8日起,公司中文证券简称变更为“藏格矿业”,英文证券简称变更为“ZANGGE MINING”,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408”。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1-130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二次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司法拍卖的股票持有人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间存在业绩补偿协议,受让方应当在拍得股份后,积极配合公司完成股份回购注销义务。本次拟拍卖永鸿实业所持公司57,000,000股股票,对应回购注销义务股票数额为16,079,566股(按四舍五入计算)。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本次拟对上述股份进行流拍之后的二次拍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鸿实业、肖永明、林吉芳累计已拍卖成交股票81,000,000股,对应回购注销义务股票合计数额为22,849,909股(按四舍五入计算);累计拟拍卖股票合计数额为268,500,000股,对应回购注销义务股票合计数额为75,743,217股(按四舍五入计算)。
受让人应回购注销股份数 = 受让方获得股份数 X 原补偿义务人应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原补偿义务人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股份总数,即受让人应回购注销股份数 = 受让方获得股份数 X 413344449/1465253119。
公司于近日收到永鸿实业的《告知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区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3日10时至2021年12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永鸿实业持有公司57,000,000股股票(首发后限售股)起拍价15.416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相关情况
1、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拍卖公告主要内容详见福田区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2、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永鸿实业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后,决定在不影响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地位的前提下,推进部分质押股票的司法拍卖,以尽快履行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化解其债务流动性问题。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鸿实业、肖永明、林吉芳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鸿实业、肖永明、林吉芳共持有公司股份1,386,085,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3%。其中,已被司法拍卖成交的股份数为8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即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为26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
截至目前,除上述已被司法拍卖成交和即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外,控股股东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鸿实业、肖永明、林吉芳尚未发生其他股份已被司法拍卖的情形。
三、本次司法拍卖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
拍、缴款、股份注销及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根据2016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上市时与藏格集团、永鸿实业、肖永明、林吉芳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因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8年三年累计未完成承诺业绩,未完成承诺业绩差值为124,654.56万元,藏格集团等四名补偿义务人应向公司对应补偿股份合计为491,796,565股(对应补偿股份将由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2017年11月,公司以总价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注销藏格集团等四名补偿义务人2016年度应补偿股份数78,452,116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藏格集团等四名补偿义务人尚未履行2017年、2018年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应补偿而未补偿股份合计413,344,449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6.11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本次司法拍卖成交,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鸿实业、肖永明、林吉芳作出的股份补偿等承诺,受让方应当继续遵守并履行。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永鸿实业有限公司送达的《关于永鸿实业所持藏格控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