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正扮演愈发重要的角色,已成为生产生活的新空间、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交流合作的新纽带。据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互联网网站超过422万个,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302万款。互联网的欣欣向荣之势,可见一斑。
随之而来的,是智能终端、算法推荐、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日趋广泛,影响、改变、优化着大众的工作及生活方式,并渗透至当下的社会运作和制度安排。但与此同时,有关大数据的重重问题和挑战在持续出现。这些问题和挑战,包括信息安全与隐私管理、人与数据之间的生态关系等。面对问题和挑战,互联网平台亟需寻找到破局之匙。
对此,光明网召开主题为“善用人工智能 拥抱平台社会”——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大数据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徐怀好、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等嘉宾,以及多位互联网平台负责人共同出席此次活动。以这一活动为契机,对相关问题展开深入辨析与多维探讨。
相关法律法规迅速出台,大数据管理有法可依
大数据管理的有关工作,已在有条不紊地全面展开。集中体现是在顶层设计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意见等不断出炉,定下了基调。“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加快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基础性立法,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
而在2021年的“十四五”开局之际,网信办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旨在逐步建立治理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算法生态规范的算法安全综合治理格局。此外,《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生效,《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等文件也在加快落地。可以预见,在“十四五”期间,大数据的管理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针对这一点,赵瑞罡在活动上分享相关部门对大数据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从大数据有关的实际案例进行总结,赵瑞罡从三个维度解析数据的管理。首先,是数据的产权归属。鉴于数据本身可以存储、复制等特性,决定现有权利分配机制存在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这需要深入研究,加快确立统一标准。
其次,数据处理与个人隐私间的问题。在法律层面要引导数据使用向善,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合法和谐地促进数字经济时代的有序发展。最后,是数据算法在司法层面的裁量标准问题。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则在活动中表示,数字化转型是不可逆转的进程,既要看到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加持下衍生出的新业务样态,也要重视技术要素、管理层面及在线内容方面的风险。整体来看,面对前沿性的挑战需要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发力、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多方共建,方能共同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互联网平台及媒体积极表态,为高质量发展添薪续力
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大数据管理的全面落地,还需要互联网平台在运营中的努力,也离不开媒体的监督、指引作用。在此次活动上,互联网平台以及媒体分别从不同角度,诠释自身的深度价值。
百合佳缘集团法务总经理陈浩在活动上提出:数据在个人和企业两方面是否具有双重产权的属性?针对这一点,百合佳缘在思考,处理数据是以个人授权为主,还是以企业自主行为为主?百合佳缘目前所做的,主要是针对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三重保护,并谨慎考虑数据使用的边界。
百合佳缘集团副总裁孙鹏轩补充道,婚恋网站具有特殊性——要收集相关信息便于用户尽快筛选出适合自己的对象。为了实现隐私信息收集与保护之间的平衡,百合佳缘针对用户隐私进行合法合规的收集,既包括用户知情、提前告知,也保证隐私信息不会被外传。
针对百合佳缘的做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婚恋网站需要收集性别、收入、长相、学历等一套隐私信息,才能提供匹配服务。而且有时消费者并不了解自己的需求,需要电商平台运用大数据进行算法推荐。朱巍同时也强调到,“当然前提条件仍然是守好必要性、正当性、合法性的界限,其实很多底线是通过‘law is code(法律即代码)’展现出来的。”
“发展是治理的前提”,吴沈括从另一个角度剖析数据管理的紧迫性。他表示,应当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算法水平并不高,更多是低水平的重复使用;用户本身的素质、素养也需要提升,数字素养问题不能忽视。
此次“善用人工智能 拥抱平台社会”——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大数据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活动的举办,正是媒体面对大环境的变化、针对逐渐完善的法律框架,发挥媒体作用的一次实践、一种尝试。借此机会,多个主体能够各抒己见、集中智慧、整合资源、创新实践,并联系学界、业界的前沿概念、精尖技术,结合各组织、各流程、各渠道的工作实际,为平台化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最终,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高质量发展添薪续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宁清)
来源: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