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冲合害”是八字里很重要的概念。尤其是地支相刑,是“刑冲合害”四者之中最不好记忆的。
刑一般是刑罚的意思,指一方对另一方的刑罚、制约等。
地支相刑共有四组:子刑卯,卯刑子,此为无礼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此为恃势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此为无恩之刑;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此为自刑。十二地支相刑在八字预测中的取象法,不直接参与吉凶,而是描述事物不好的内在矛盾、病伤等。
1、子卯相刑
子卯相刑为无礼之刑,子为水而卯为木,生我者为父母之义,但子刑父母为无礼之刑,又为无情之刑。指母与子、或父与子之间的刑法,如子安与父母犯刑,则是以下犯上为不孝,或是民与官,六亲不合,手足无情,如问婚姻则是被异性纠缠,没有婚姻就没有破体,如问孕妇则主损胎,占事少顺。
《滴天髓》云: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又书云:子卯相刑是谓无礼,子属水卯属木,木能生水,今子母相刑实是无礼。子卯相生而又存在着相刑,这就是要看相刑是否适量的问题,子刑卯是因为卯木不需要水时而水太多,对卯木产生危害,称为子刑卯,卯刑子,是在命局中缺水的情况下,而卯木又把水吸干,给水带来危害,称为卯刑子。在命局中子与卯都适合出现,即木也旺。这种子卯相刑按命局对水和木的喜忌而论吉凶。
2、寅巳申三刑
寅巳申相刑最为复杂,这里的相刑将有相克、相生、相合、相冲之意;如再把他配上天干将有一百二十五种;其有木旺、火旺、金旺三大类解释。
(1)寅巳相刑火旺
滴天髓称寅刑巳为寅木生巳火之意,我们还知道寅午半火局,为火旺,则寅巳相刑也就是寅巳半合火局的意思。故寅巳相刑也为火旺。和寅午半合一样,也要有一支火透干方可(即丙寅与巳或丁巳与寅)才能构成寅巳相刑。
(2)巳申相刑有三种
相生之意:巳为金长生之地,申为金之禄,巳申相刑土旺生金,即巳与申相刑时若有一支天干透土(戊申与巳、己巳与申)即为土旺生金的意思,这时金旺可以刑去寅木,但巳申相刑有相生之意时必须天干有庚辛金透出才能算金旺。
一般指在构成寅巳相刑的基础上,巳再与申相刑则火旺刑去申金。
相合之意:巳申相刑水旺乃六合之一,相刑(相合)两支必须有一支天干透水(即癸巳与申、壬申与巳)水旺即生木;巳申相刑合化水本为六合,但构成寅巳申相刑的条件下,申不冲寅寅不冲申。
(3)寅申相刑
寅申相刑实为相冲,木旺寅可以去刑申,金旺申可以去刑寅,知道了相刑的条件,就可以正确的判断吉凶,但寅申相刑并不是循环无终止。实际是寅巳相刑构成了火旺条件,则就可以去刑申,如构成水旺就可以去克火,水还可以生木。要准确准确判断寅巳申相刑的吉凶,首先要搞清寅巳申相刑在什么情况下火旺,在什么情况下水旺,在什么情况下金旺,根据相刑后各个五行的衰旺对命局的影响,判断吉凶。
3、丑未戌三刑
(1)刑去余气留本气
丑未戌相刑诸书论之为恃势之刑,即丑中水旺金弱等,丑未戌各恃强刑弱,互相克战,结果只有在土旺的四季丑未戌的余气都被刑去,只留本气土至于丑刑未未刑戌戌刑丑之说。
(2)土越刑越旺
并非前者去刑后者,刑去余气即余气所代表的五行减力而易于受灾耳丑未戌相刑的条件为,丑未戌相刑之力符于土的三合局大于其他三会、三合的力量,小于辰戌丑未土局,但命局岁运必须有戊己土透干,如无,则只有刑之意而无刑之事,如在命局、岁运中出现与其他合局共支情况,都必须让位于相刑局。
(3)命局中刑局成立
岁运中再出理一支或两支则为岁运引发。命局中有一支或两支,岁运组成三支者为丑未戌刑构成,如命局岁运各出现一支组成相刑者吉凶最明显。
(4)丑未龙支相见称为相冲
其力相当于土的六合局,但必须丑未的一支所载之干为己土,如无载干己土不作冲论,辰戌冲则必须两支之载干之一是戊土,无者也不作论冲未戌、戌丑相见,不作冲也不论合,有戊己土透干则作土有强根论。
(5)丑未戌相刑吉凶
以命局对土的喜忌而论吉凶,如丑未戌相刑天干不透戊己土,命主以土为喜则凶,以土为忌则吉。如相刑成功有土透干,与其他干论生克,均与同性之干生克力量相同论(因相刑之干吸收了地支之本气)。
地支相刑的具体看法是一个人的八字地支中如有子、卯二字碰在一起,或者寅巳申三个字碰在一起,或者是八字中虽然没有这种现象,但是大运或流年中碰上的也认为是犯了刑伤。其中子卯相刑,对女命尤为不良,因为命书说“女命犯子卯相刑,不顾公叔乱淫之”其实就是说缺乏礼貌,婚姻不顺容易堕落红尘。